社工沙龙

河北省社会工作十年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7 17:16:29 浏览量:609

河北省民政厅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河北省民政厅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发展社会工作,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为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扎实进展和成效。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成绩 
  (一)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框架。十年来,围绕社会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建设,省民政厅加强政策创制,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一是与原省人事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联合发文,明确了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中的分工,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岗位待遇做了规定。二是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组〔2013〕4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冀组〔2013〕9号),从顶层设计上,确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和方向,落实了各单位主体职责。三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民〔2014〕6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民〔2016〕59号),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方式、购买流程与监督管理做出规定。对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服务机制建设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四是与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建设的意见》(冀团联字〔2015〕12号),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五是省民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民〔2013〕63号)《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确定首批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的通知》(冀民函〔2013〕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民〔2016〕45号)《关于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冀民办〔2016〕13号),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人才规模不断壮大,发展目标基本实现。目前,全省共有10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教育,培养毕业生3000多人。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积极争取民政部支持,确定河北大学与省退伍军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办学)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省民政厅确定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石家庄学院、邢台学院与衡水科技工程学校(联合办学)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厅校合作,支持河北大学和华北理工大学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教育。随着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300多期,培训人员5万多人。到2015年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32151人,完成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十二五”发展目标。 

  (三)社工机构快速发展,社工服务扎实推进。目前,全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12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3家,其中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1家。在今年河北省“7.19”特大洪涝灾害灾后社会工作服务中,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积极组织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广大社会工作者深入受灾地区,为受灾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和困难救助服务,为受灾地区群众开展灾后重建提供支持,取得了较好效果,民政部下拨资金44.75万元用于支持我省灾后社会工作服务。9月2日,京津冀灾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培训交流会在邢台学院召开,积极探索我省开展灾害社会工作的路子。据统计,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63个,有力的推动了社会工作发展。 

  (四)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三区”建设扎实推进。共选派8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个县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本地培养4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省、市两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达5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岗位、购买项目,推动社会工作开展。省民政厅“暖心续航”和“星火”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40万元,直接服务对象5万人次。2015、2016年石家庄市共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在社区建设、儿童青少年、婚姻家庭、军休、社会救助等领域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建设16个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保定市财政预算投入200余万元,积极推动城市社区、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室”和街道“社会工作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谋划实施阜平县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专业社工服务试点项目。

  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各级高度重视,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将省民政厅列为省委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社会工作,2010年成立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厅长任组长,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列入民政厅年度工作目标。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中,6个单位组建了社会工作科。各设区市民政局普遍成立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人事处(科)负责社会工作,保定市民政局成立了社会工作处。2012年4月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成立,协助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发、社会工作宣传等工作;在省社会工作促进会支持和引导下,保定市、邯郸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先后成立社会工作促进会(协会),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岗位开发,为社会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落实。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均已按要求落实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岗位待遇。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行动,抓好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基层社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待遇的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大多数县(市、区)都落实了取得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待遇。 

  (三)坚持专业引领,为社会工作开展提供示范平台。省民政厅以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为依托,在制定社会工作政策、规划过程中征求专家意见,聘请专家学者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聘请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担任督导。通过高校教师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高校与省内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工作开展提供示范平台。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大学、石家庄学院、廊坊师范学院等高校教师创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家庭综合服务、困难老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提升理论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河北省荣军医院、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保定市北市区和大纪家胡同社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社区。 

  (四)积极推进京津冀社会工作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北京市民政局社工处、天津市民政局人事(社工)处、河北省民政厅人事(社工)处签署《京津冀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共同签订《京津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三地在社会工作资源方面的共享与合作,以“互联网+”创新成果提升三地社会工作协同发展。9月2日“2016年京津冀灾后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培训交流会”是三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首次在灾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合作,推动了京津冀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社会工作发展思路及措施 
  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取得证书的专业人才较少,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较低,社工薪酬待遇低和缺乏社会认可等问题,对照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兄弟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社会工作发展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服务大局,积极作为。 

  总体思路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社会工作再上新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推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抓短板、补缺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社会工作在地区、领域间的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注重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坚持开放发展,积极引进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治理先进经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扩大社会工作服务的覆盖面,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搞好政策创制。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人才引进、激励保障、考核评估、薪酬待遇、职业守则等政策制度,保障社工合法权益。工、青、妇等组织在基层招聘人员时优先录用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或者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对于取得证书的基层社区工作者,按照一定标准增加补贴。 

  (二)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助残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企业,调整或增设社工岗位。基层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或社会工作站,设置专业社工岗位,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三)分领域推进社会工作。一是政法工作领域。在药物滥用、犯罪矫治和青少年等领域为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二是卫生领域。在医疗机构设立社工部门和岗位,协调医院、患者家属关系,配合开展医疗服务;三是教育领域。在中小学,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工作,调适师生关系,辅导学生成长;在大学校园,学生辅导员队伍导入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职业社工。四是家庭、妇女和人口计生领域。开展计生和家庭、妇女社会工作。五是民族宗教领域。通过聘用专业社工和成立社工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专业服务。 

  (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加大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在社会工作经费投入中的比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采取公益创投、项目孵化、购买岗位等形式,抓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落实。 

  (五)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加强与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高校开展合作,逐步形成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社会工作综合教育培训体系。拓宽教育培训方式,实现培训方式的多元化,采取进修、实习、专家讲座、参观考察、考前辅导、外出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培训。 

  (六)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提供服务场所、落实税收优惠,为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建立政府向民办社工机构购买服务机制,对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培育和扶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中的前置和基础作用,推动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